坪林區公所「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 發佈日期:2025-10-14
- 發佈單位:坪林區公所
- 類 別:公告資訊
- 公告日期:2025-10-14
- 主辦單位:秘書室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一、本所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機制如下:
(一) 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派駐勞工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 勞工主管機關或本所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以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單位 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二) 向本所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者,履約管理單位於受理後2週內,會請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承攬人有明顯違反勞務承攬契約,履約管理單位將儘速依 約條款處理,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二、申訴受理單位:
(一) 本所履約管理單位秘書室 (02-26657251) 分機110
(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02-29603456 )
(三) 勞動部(0800-085151 或撥 1955)
更新日期:2025-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