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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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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新北市坪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徵求臨時人員 1 名
  • 發佈日期:2026-07-23
  • 截止日期:2026-08-01
  • 發佈單位:秘書室
  • 類  別:公告資訊
  • 公告日期:2026-07-23
  • 公告內容:
  • 【職缺資訊】
    徵才機關: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職缺名稱與名額:社會人文課 臨時人員,正取 1 名(候補 1 名)

    工作地點:新北市坪林區公所(23241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 101 號)
    公告期間: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23 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 日止
    僱用期間:自 115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僱用期間屆滿,視年終評量成績,無條件解僱或辦理續僱事宜)。

    【薪資待遇】
    薪資 250 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 34,775 元)。
    實際薪資依行政院宣布軍公教調薪及勞動部公告調整薪資核定函為主(需自行支付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資格條件】
    學歷/經歷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3 個月以上或 1 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熟諳 Windows Office 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國、台語口語清晰流利。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 28 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業務。
    個人直接回饋案件受理。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方式與應備文件】 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文件(皆以 A4 規格影印,請依序裝訂):
    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1 份:
    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下載。

    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內容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其他相關經歷或證明文件。

    【郵寄與遞送資訊】
    截止日期:115 年 8 月 1 日(星期六)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郵寄/親送地址:23241 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 101 號(秘書室 胡小姐 收)。
    信封註明:請務必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02) 2665-7251 分機 112(秘書室胡小姐)。

    【備註】
    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更新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