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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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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申報公告
  • 發佈日期:2026-07-31
  • 發佈單位:秘書室
  • 類  別:公告資訊
  • 公告日期:2026-07-31
  • 公告內容:
  • 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造成蜜源缺乏——全國蜂群救助申請
    為協助養蜂農民度過難關,農業部已公告全國為「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請符合條件的蜂農朋友於期限內踴躍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須已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
    🔹 救助與貸款內容
    1. 現金救助
    救助標準:損害率達 20% 以上 者。
    救助額度:每群 550 元。
    簡化程序: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者,公所得免現場勘查,逕行層報辦理。
    2. 低利貸款
    貸款額度:蜂群最高 2,000 元/群。
    貸款利率:年息 1.415%(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 機動計息)。
    貸款期限:最長 5 年(含本金寬緩期最長 2 年)。
    🔹 辦理時間與流程
    📅 現金救助申辦期限
    受理時間:115 年 7 月 31 日起至 8 月 13 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
    受理地點:戶籍或經營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 低利貸款申辦流程
    申請受災證明書:請於公告翌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115 年 8 月 13 日前),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貸款:於取得受災證明書翌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檢附「受災證明書」及「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各地農會或設有農業貸款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 溫馨提醒
    請欲申請之蜂農準備好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養蜂登錄資料。
    若因交通或通訊中斷等不可抗力因素致延誤申請,得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覈實認定。
    詳情請洽各地區鄉(鎮、市、區)公所農糧業務課或當地農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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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