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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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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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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區茶115年薔琵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
  • 發佈日期:2026-10-28
  • 截止日期:2026-11-09
  • 發佈單位:秘書室
  • 類  別:公告資訊
  • 公告日期:2026-10-28
  • 依  據:農業部115年10月26日農糧字第1151112527號公告辦理
  • 公告內容:
  •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救助項目為茶,救助額度每公頃為新臺幣10萬元。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方達救助標準,未達20%者不予救助。有關救助次數,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5項規定辦理。
    三、本次救助申請時限:自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起至11月9日(星期一)止,例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應備文件如下:1.申請書;2.土地登記謄本;3.土地非本人持有需檢附土地委託經營或耕作等合法經營證明文件;4.若為持分土地,需附共有土地分管契約書圖或持分土地切結書;5.地籍圖謄本(如持分土地需於圖面上加註茶園位置);6.分區使用證明;7.申請人身分證影本;8.申請人印章存簿影本。

更新日期: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