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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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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
  • 發佈日期:2024-05-14
  • 發佈單位:坪林區公所
  • 類  別:新聞資訊
  • 內  容:

  • 為協助民眾地震災後建築物共用部分之修繕並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本府辦理修繕補助計畫,以維護住戶居住安全,相關資訊如下: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0/31前。

    受理對象:本市92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已成立管理組織或尚未成立者,均可申請(經認定為紅黃單之建物,因另有其他補助方案,故不適用本補助計畫)。

    詳細資料可逕行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首頁/關於我們/業務介紹/公寓大廈管理科)請點選連結網址,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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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19 人 更新日期: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