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解說申請辦法
- 自100年1月1日起解說員之申請,由本所協助安排,解說員費每次2000元整,由各團體自行給付解說員。
- 團體需自行安排交通工具並辦理旅遊平安保險,如參訪期間發生意外均由該團體自行負責,參訪期間之一切開銷,由申請單位自行處理。
- 本服務中心對申請者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 遊程期間若有安全顧慮,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所有拒絕服務之權利。
- 如遇特殊狀況未能依原計劃成行者,請於出團日期4天前來電告知,以便本中心作業。
坪林區旅遊服務中心
- 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北宜路八段67號
- 電話:(02)2665-8020
- 傳真:(02)2665-6812
- 電子信箱:tpc64707@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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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2-02